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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年内不准生小孩?专家:合同不许限制结婚生育权

http://www.cnhunan.net  2007-12-19 16:06:29   三湘都市报 评论1010

核心提问:因工作需要,女员工1年内不能结婚,3年内不准生孩子……”这是一销售公司用人合同中附加的一份公司条例,今年刚大学毕业的童莉在签合同时觉得规定很荒谬,但还是违心地签了合同,她想知道现在该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?
  
  刘晟:这是违法土政策,在即将实施的《就业促进法》里明确规定,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,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。结婚生育是妇女的基本权益,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或者变相剥夺妇女的这些基本权利。也就是说和女职工签订合同的时候不能专门列上一条不许结婚、不许生育。
  
  不得随意解聘怀孕女职工
  
  核心提问:28岁的王琪要做妈妈了,全家都很高兴,然而公司打来一个电话令她怎么也高兴不起来。原来,3年前她与某食品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,今年1230日到期。王琪原本认为公司会续签合同,可没想到公司认为其分娩不能正常上班,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,现在以劳动合同快到期、不再续签为由,通知王琪12月底终止劳动合同关系。
  
  刘晟: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二条规定,女职工在孕期、产期、哺乳期内,除具有违反《劳动合同法》规定的情形,用人单位可以法定解除劳动合同外,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。刘晟告诉小杨,在这种规定过去散见于各种法律法规中,如《工会法》、原劳动部《关于贯彻执行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〉若干问题的意见》、《工伤保险条例》、《职业病防治法》等等。对此,刘晟明确指出:类似女士这样的情况,并非用人单位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。该公司即使合法裁员,也不得与之解除劳动关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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